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安排,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8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安排,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8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涉及18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共280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涉及4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饮料)。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添加剂类项目
甜味剂
监督抽检发现1组豆制品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1组粮食制品(方便食品)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甜蜜素和安赛蜜都是甜味剂,在豆制品和方便食品中都不得检出甜味剂。抽检中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原因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不严格按照GB2760标准规定,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微生物类项目
菌落总数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组方便食品和1组纯净水中均检出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手工操作较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造成。
品质类项目
电导率
本次监督抽检有2组纯净水中检出电导率超过标准规定值。电导率是衡量水的纯度的指标,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水的纯净度越大。造成该类产品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生产工艺存在问题,过程控制不严,反渗透滤膜长久未更换,过滤设备清洗不到位等。
其他项目
一、氯霉素
根据农业部235号公告,氯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本次监督抽检有2组蜂蜜中检出氯霉素,主要可能是由于蜜蜂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在蜂群消毒的过程中使用氯霉素,从而导致蜂蜜中存在氯霉素残留。
二、余氯
本次监督抽检有1组纯净水检出余氯(游离氯)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余氯,是指水经过加氯消毒,接触一定时间后,水中所余留的有效氯。夏季高温,桶装水企业为了确保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合格,会不自觉的加大水桶消毒时用的次氯酸钠的计量,如果冲洗不彻底,很容易余氯超标。或者原水中余氯浓度过大,过滤得不彻底,也有可能造成余氯超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2日
抽检公告第8批-不合格产品
2015年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公告第8批---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