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美国ASTM E1229--1993《次氯酸钙》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T 10666-1995《次氯酸钙(漂粉精)》。
本标准与GB/T 10666-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钠法产品增加水分和粒度检验项目和指标(前版的3.2,本版的3.2);
——批次规定不同(前版的5.2,本版的4.1);
——将检验规则章分采样章和检验规则章(前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4章、第6章);
——钠法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同(前版的5.7,本版的6.2);
——标志标签条款增加出厂的次氯酸钙产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证明书(本版7.2.1);
——包装不同(前版的6.2,本版的7.2);
——增加运输条款(本版的7.3);
——删除贮存条款中次氯酸钙产品一年内有效氯降低的规定(本版的6.4)。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SAC/TC/63/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西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沛云、许建平、葛立新、李富荣、胡立明、田友利。
本标准1989年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