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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乙酸使用国家标准》

本标准表1中的部分指标和第7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代替GB 19104-2003《过氧乙酸溶液》和GB 19108-2003《过氧乙酸溶液 过氧乙酸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与GB 1910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要求中的性状单列为一章(2003年版的3.1,本版的第3章);
——将GB 19108-2003中适用的内容编入过氧乙酸含量的测定试验方法中(2003年版的4.2,本版的5.2);
——完善运输的规定(2003年版的6.3,本版的7.3);
——将安全一章由强制性条款修改为推荐性条款(2003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SAC/TC 63/SC 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上海哈勃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济宁鲁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霁、王学敏、郭燕玲、胡延风、赵汉群。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104-2003
——GB 1910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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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0-01 12:59:0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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