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 业界新闻

业界新闻

台湾地区拟制定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相关产品品名

为强化奶油、鲜奶油及人造奶油品名标示管理规范,2016年3月10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767号公告,预告订定“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相关产品之品名及标示规定”,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该规定预定自2017年1月1日施行,以产品制造日期为准。

该草案规定,奶油及鲜奶油是由乳品衍生的油脂制品,其中乳脂肪须达到80%以上才能叫奶油,乳脂肪含量10%以上未达80%者则称为鲜奶油/乳脂/食用乳油;以食用油脂制成人造奶油且油脂含量达80%以上的产品,其品名应标示为“人造奶油”,倘油脂含量60%以上未达80%,应标示为“中脂人造奶油”,而35%以上未达60%,应标示为“低脂人造奶油”。油脂含量达10%以上未达35%的相关产品,其品名可标示“脂肪抹酱”或标示与其产品本质、用法及用途具关联性文字。上述“人造奶油”及“脂肪抹酱”均不得使用表彰其为植物性奶油的文字作为产品外包装的标示。



  来源:秉泽环保科技
  责任编辑:rly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 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ww.szbingze.com

  
秉泽环保秉泽环保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7-28 13:54:31  【打印此页】  【关闭

新闻资讯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690号东盟大厦3楼厂房

电话:0755-29957316
            13923425151

Q  Q:2196814611
            362613815

邮编:518000

邮箱:admin@szbingze.com

网址:www.szbingze.com

微信号:13923425151

微信公众号:秉泽环保(或扫绘以下二维码直接关注)

微信公司平台二维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