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泽环保网讯 2016年1-2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7批次,酒类17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合格样品24批次,来源于18家生产、经营企业。分别是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海南阳光健康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豆腐干、香辣豆腐干;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千张/W;三亚南洋佳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干;东方城东福鑫豆腐加工坊生产的香干豆腐;定安乐源食品厂生产的腐竹;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海王酒、三椰春酒、海王酒、椰岛?三椰春酒;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口大曲知客白酒、宝岛白酒;海南正生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大力酒;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陈酿白酒;儋州华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酒;吴川市梅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酒;昌江龙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南纯米酒;海南省枫木鹿场生产的鹿根酒;海南仙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m酒;临高椰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贡酒、四季春酒;洋浦海马贡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挡不住海马贡露酒;海南黎轩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酉并滴。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责任编辑:fang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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