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屿区笏石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某超市时发现其货架上有一瓶未贴标签的枇杷罐头待售。 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涉案的该瓶枇杷罐头,货值仅为4元,但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为一瓶货值几元钱的无标签罐头,商家可能面临几千元的罚款。该超市经营者表示非常后悔和痛心,今后将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和经营规范。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有些厂家在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直接把标签放在包装箱里面,而不是直接把标签贴在最小包装上。如此一来,商家就必须自己贴好标签。一旦有所遗漏,可能就会成为违法主体。
来源:秉泽环保科技
责任编辑: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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